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亚磷酸酯工艺和安全环保技改提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浏览:508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亚磷酸酯工艺和安全环保技改提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总投资206万元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1年1月30日~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

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1.9.3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购置酯交换釜、回苯槽、冷凝器、凝华器、真空缓冲罐、苯酚缓冲罐等设备16台(套),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内预留空地放置设备,对年产15000吨亚磷酸酯生产线的工艺和安全环保设备进行技改提升,项目建成后不增加产能和产值,原24立方产能设备等量替换2只12立方酯交换釜;本项目亚磷酸酯生产装置在已建生产车间(丙类厂房一)内预留位置建设,建构筑物均未发生变化,未改变建构筑物用途及火灾危险性。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井胜

田春波

胡春生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孙井胜

付文文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孙井胜、朱琳、刘坤、季健、金滔滔、许超

孙井胜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孙井胜、朱琳、刘坤、季健、金滔滔、许超

2021年8月20日

项目建设内容,周边环境等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产品品种未发生变化,产能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实施后无需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于2019年7月19日取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镇新审批发备〔2019〕119号,于2019年2月23日在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登记备案([2019]28号),2019年12月24日获得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安全条件审查(镇新危化审字[2019]32号),2020年2月14日获得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镇新危化审字[202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