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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浏览:529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2000m3航煤储罐3座,设计航空煤油年用量20万吨

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1.12.30

项目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17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连发改备〔2019〕52号),总投资6119.04万元。2020年1月,本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连危化项目安审字[2020]001号)。2020年9月4日,本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连危化项目设字[2020]007号)。工程于2021年7月16日完工,通过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其中机坪管线已于7月15日完成试压,经特检院验收合格。2021年8月2日,油库工艺管线试压完成,经特检院验收合格。2021年8月26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并进行四方交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2021年8月27日,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顺利通过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华东地区监督站参与的华东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

2021年9月13日,建设单位对消防设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监控等设备进行测试,设备工作正常,仪表指示正确。随后自2021年9月23日起至11月2日止,开始进行整体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三查四定”,发现的问题也都在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对工艺流程试运行,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安全设施均已达到设计的要求,各项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油品质量符合,满足生产需要,具备投产使用条件,安全设施满足竣工验收的条件。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以及《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等规范,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航煤储罐为高危储罐;企业不涉及使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范围为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涉及的储运设施、公辅设施、安全管理以及机坪管线等,与项目立项批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内容一致。施工建设期间,主要存在的2处设计变更,均已履行了设计变更手续。

受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的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成立安全评价小组,组织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12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连云港民用机场迁建项目供油工程机坪管线及配套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春生

田春波

付文文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胡春生

许超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胡春生、金滔滔、朱琳、李宝安、李霞娟、刘坤

胡春生、金滔滔、朱琳、李宝安、李霞娟、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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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胡春生、金滔滔、朱琳、李宝安、李霞娟、刘坤

2021.10.22:现场勘察




:现场隐患整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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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