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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 135 万吨 PE、219 万吨 EOE 和26 万吨 ACN 联合装置工程项目(二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浏览:2206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 135 万吨 PE、219 万吨 EOE 和26 万吨 ACN 联合装置工程项目(二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规模

乙烯125万吨/年、氢气5.75万吨/年、混合碳四4.21万吨/年、混合碳三3.46万吨/年、混合芳烃3.41万吨/年、重芳烃0.39万吨/年、1,3-丁二烯6万吨/年、抽余碳四1.824万吨/年、液化燃料0.264万吨/年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3.6.30

项目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26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简称:连云港石化)成立于2017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朱晓东,注册资本56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复堆河路30号,生产厂址位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西南部,现有员工1793人,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HSE和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6人。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号》(备案证号:示范区经备[2019]52号),项目总投资3350000万元,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及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分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新建1套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和2套72/91万吨/年的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装置,同步实施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及仓储和其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已于2022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入量产。

本项目验收范围包含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工程二阶段新建装置、一阶段缓建装置、一阶段已建成二阶段投用单体,其中:1)二阶段新建装置有:1套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下文中简称:2#乙烯装置)、1套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下文中简称:丁二烯装置)、1套40万吨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2(下文中简称:2#PE装置)、废气焚烧设施2;2)一阶段缓建装置有: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下文中简称:8万标方PSA装置)、第一循环水2系列;3)一阶段已建成二阶段投用单体:混合碳四罐区(2个1000m3抽余碳四球罐、2个200m3液化燃料球罐)、丁二烯罐区(2个3000m3丁二烯球罐)、液体装卸站设施以及配套的管线(包括储罐去高架火炬气总管、储罐去液体装卸站管线)。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工程二阶段项目已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二阶段项目安全评价的评价范围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范围一致;本次二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范围与试生产范围一致,前期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一致有2点:72/91 万吨/年 EO/EG装置 3和48000m³/h 空分装置 3另行单独立项,改造成70万吨/年氧化乙烯优化项目;26 万吨 ACN 联合装置尚未实施。以上2点不在本验收评价报告范围。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序号单元名称生产规模产品方案涉及的高危工艺1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125万吨/年乙烯、氢气、混合C3、混合C4、混合芳烃、重芳烃裂解工艺、加氢工艺2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6万吨/年丁二烯、抽余C4、液化燃料/32#PE(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40万吨/年聚乙烯粉料、聚乙烯粒料聚合工艺2#PE成品包装及仓库和电动叉车库库容为30000吨聚乙烯产品/4丁二烯罐区丁二烯球罐3000m3×2个来自丁二烯抽提装置/5混合C4罐区液化燃料储罐200m3× 2个,抽余碳四储罐1000m3×2个抽余C4、液化燃料来自丁二烯装置/6废气焚烧设施处理规模55000Nm3/h烟气/7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8万Nm3/h来自于原料加工装置1产出的粗氢,产品为纯氢(≥99.99mol%)/

 

二阶段采用生产工艺的技术来源及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

序号生产装置技术来源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编号1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采用美国MCDERMOTT Lummus公司的裂解及分离技术,生产聚合级乙烯等产品已委托江苏省化工协会进行的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项目编号:SCPS2019G1112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中石化科技开发公司的 SACN 专有技术,即节能型乙腈抽提丁二烯技术(SACN)成熟工艺,不需要做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3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2浆液法,采用LYONDELLBASELL公司HOSTALEN ACP搅拌釜式高密 度聚乙烯工艺成熟工艺,不需要做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国内多家企业采用此工艺技术。4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采用上海汉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变压吸附提纯氢气技术,由安徽华东化工医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详细设计该技术为各大专利商广泛应用的技术,采用类似技术的提氢装置在全国投产数量超过百套,工艺成熟,不需要做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2、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均属于连续性石油化工,不属于间歇式精细化工,不需要进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次验收项目的产品乙烯、氢气、混合碳四、混合碳三、混合芳烃、重芳烃、丁二烯、抽余碳四、液化燃料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79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79号令、89号令修改)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8万标方PSA装置为原料加工装置1的一部分,将原料加工装置1产出的粗氢进行净化,不改变氢气的产量,故原料加工装置1的氢气不再重复领证。

鉴于连云港石化一阶段项目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WH安许证字(G00196)),因此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需要变更现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范围见表6。

二阶段项目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危序号CAS号UN号产量(万吨/年)生产装置1乙烯266274-85-11962125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2氢气16481333-74-010495.753混合碳四2828  4.214混合碳三2828  3.465混合芳烃2828  3.416重芳烃2828  0.3971,3-丁二烯223106-99-010106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8抽余碳四2828  1.8249液化燃料2828  0.26410氢气16481333-74-010495.758万标方PSA装置,为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1的一部分,已领证,本次不再重复领证,详见备注

备注:8万标方PSA装置,为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1的一部分,将产出的粗氢进行净化,不改变原料加工装置1的氢气产量,由于原料加工装置1的产品氢气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故本次不再重复领证。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涉及的高危工艺有:裂解工艺(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加氢工艺(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聚合工艺(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2);涉及高危储存设施:丁二烯球罐区(2×3000m3丁二烯球罐);混合C4罐区(2 ×1000m3抽余C4储罐,2×200m3液化燃料储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二阶段装置及一阶段缓减装置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新增4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合并2个重大危险源。生产过程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并设有SIS系统、GDS系统,本项目新增重大危险源等级情况见表。

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序号类别重大危险源等级数量各子单元的名称1新增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个①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②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③丁二烯产品罐区2新增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个①2#PE40万吨/年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3更新重大危险源,等级不变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个①混合C4罐区(增加抽余C4、液化燃料球罐)②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1(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为原料加工装置1中的一道工序)

 

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化学品:甲烷、乙烷、乙烯、液氨、氢气、甲醇、甲苯、1.3-丁二烯、天然气、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裂解工艺、加氢工艺、聚合工艺;涉及新增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处(一级重大危险源3处,三级重大危险源1处)、合并重大危险源2处(均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依据苏安监办[2014]4号、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5号,本项目涉及“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泄漏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情况”的产品及原料,如:甲烷、乙烷、液氨、氢、甲醇、苯、甲苯、乙炔、乙烯、1,3-丁二烯、丙烯等, 所以本项目属于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爆炸性粉尘:聚乙烯粉尘,本项目的2#PE装置的挤压造粒及颗粒惨混单元属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作业场所。

本次二阶段各装置分别编制试生产方案,经专家论证和现场核查后,方进入试生产阶段。各装置试生产方案专家论证通过时间和试生产起止日期如下表所示。

二阶段各装置试生产一览表

序号装置试生产方案论证通过时间试生产起止日期备注1125万吨/年原料加工装置22022.8.62022.8.6~2023.8.5 2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2022.7.12022.7.1~2023.6.30 32#PE(40万吨/年HDPE)装置、2#PE成品包装及仓库和电动叉车库2022.8.62022.8.6~2023.8.5 4废气焚烧设施22022.9.222022.9.22~2023.9.21 5混合碳四罐区、丁二烯罐区、第一循环水2系列2022.7.12022.7.2~2023.7.1 68万Nm3/h的氢气压缩提纯(PSA)装置2022.11.82022.11.8~2023.11.7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试生产从2022年7月1日陆续开始至今,试生产期间,经生产负荷快速提升,并在90%的设计负荷下运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可靠,满足工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本项目生产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79号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7月1日施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规定和要求,必须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受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工程(二阶段及一阶段缓减设施)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并参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工程(二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春生

田春波

朱琳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胡春生

金滔滔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胡春生、刘坤、孙井胜、许超、陈建、李宝安

胡春生、刘坤、孙井胜、许超、陈建、李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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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胡春生、刘坤、孙井胜、许超、陈建、李宝安

2022.12.20-21

对验收现场进行勘查及隐患排查,搜集所需要的资料

 

胡春生、刘坤、许超

2023.1.5-6

对验收现场进行勘验,搜集所需要的资料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