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优化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项目规模 | 1#PO装置:一级重大危险源 丙烯球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 双氧水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 1#HP装置:四级重大危险源 | ||
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4.7.25 – 2024.9.30 | ||
项目类型 | 专项安全评估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16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丙烯是嘉宏新材料 40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的关键原料,每年约需要丙烯32万吨。为提高原材料来源的稳定性及经济性,嘉宏新材料决定新建混合 C3 选择性加氢及丙烯分离单元,对PO装置的丙烯副产品回收技改。 本次在1#PO装置新增一套混合碳三选择性加氢、丙烯丙烷分离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将丙烯丙烷分离后,丙烯产量为14.9万吨/年。此次改造仅对丙烯进行回收,1#PO装置环氧丙烷产品的产能不发生变化。为配套混合C3原料的输送,在嘉宏丙烯球罐组增设两台混合C3输送泵042-P-1004A/B。为了满足1#PO装置技改对50%双氧水需求,嘉宏新材料拟对厂内原1#HP装置进行改建,在装置界区内新增浓品单元框架。本次技改利用原1#HP装置产品为35%双氧水,采用苏尔寿双氧水浓缩工艺,浓缩提纯生产50%的双氧水。 根据应急部《关于明确“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有关工作的函》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第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规定:(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以便为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估小组,组织技术专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1〕40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正)的有关要求,开展对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技改优化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项目评估组成员在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选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了此安全评估报告。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胡春生 | 田春波 | 朱琳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胡春生 | 金滔滔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胡春生、刘坤、朱敏、孙井胜、许超、杨双承 | 胡春生、刘坤、孙井胜、许超、杨双承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胡春生、刘坤、朱敏 | 2024.7.31 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进行勘验,并搜集所需要的资料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2024.12.18取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编号:BA苏320726【2024】074、BA苏320726【2024】075、BA苏320726【2024】076、BA苏320726【2024】077,有效期至2027.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