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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优化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浏览:356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优化技改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规模

1#PO装置:一级重大危险源

丙烯球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

双氧水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

1#HP装置:四级重大危险源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4.7.25  2024.9.30

项目类型

专项安全评估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16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丙烯是嘉宏新材料 40 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的关键原料,每年约需要丙烯32万吨。为提高原材料来源的稳定性及经济性,嘉宏新材料决定新建混合 C3 选择性加氢及丙烯分离单元,对PO装置的丙烯副产品回收技改。

本次在1#PO装置新增一套混合碳三选择性加氢、丙烯丙烷分离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将丙烯丙烷分离后,丙烯产量为14.9万吨/年。此次改造仅对丙烯进行回收,1#PO装置环氧丙烷产品的产能不发生变化。为配套混合C3原料的输送,在嘉宏丙烯球罐组增设两台混合C3输送泵042-P-1004A/B。为了满足1#PO装置技改对50%双氧水需求,嘉宏新材料拟对厂内原1#HP装置进行改建,在装置界区内新增浓品单元框架。本次技改利用原1#HP装置产品为35%双氧水,采用苏尔寿双氧水浓缩工艺,浓缩提纯生产50%的双氧水。

根据应急部《关于明确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有关工作的函》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第79号令修改)第十一条规定:(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以便为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估小组,组织技术专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140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正)的有关要求,开展对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技改优化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项目评估组成员在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选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了此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胡春生

田春波

朱琳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胡春生

金滔滔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胡春生、刘坤、朱敏、孙井胜、许超、杨双承

胡春生、刘坤、孙井胜、许超、杨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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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胡春生、刘坤、朱敏

2024.7.31

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进行勘验,并搜集所需要的资料

图片1.png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2024.12.18取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编号:BA3207262024074BA3207262024075BA3207262024076BA3207262024077,有效期至202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