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技改优化项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示范区经备[2024]31 号,项目代码:2404-320720-04-02-556145),项目名称:HPPO 技改优化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投资总额 18722.45 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1#HP装置浓品技术改造,实现扩建双氧水浓品处理能力24.75万吨/年(50wt%);对PO装置原料优化技改,建成后实现丙烯14.904万吨/年、混合C3 1.4784万吨/年,优化产品方案;同步实施新增冷冻机及相关附属管线配套工程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本项目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有过氧化氢溶液、丙烯、氢气、混合C3、丙炔和丙二烯混合物[稳定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天然气等;其中丙烯、氢气、甲醇、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为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①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高危工艺有:加氢工艺;涉及的高危储存设施有:依托的 50%过氧化氢溶液储罐4×3000m3、混合C3球罐 1×2000m3、混合C3球罐(原丙烯球罐)2×4000m3。 ②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化学品:丙烯、氢气。 ③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不新增重大危险源,依托厂内现有的4个重大危险源,等级未改变:1#PO 装置、双氧水罐组、丙烯球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1#HP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1#HP装置新增浓品单元、1#PO装置原料优化技改单元从2025年1月15日开始试生产至今,生产负荷稳步提升,并在设计负荷下运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可靠,满足工艺和安全生产要求,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受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承担了HPPO技改优化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主要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并参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8〕1号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江苏嘉宏新材料有限公司HPPO技改优化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