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浏览:5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扩建项目

项目规模

/

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2026.1.12-2026.12.12

项目类型

安全预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6.5.18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于2026127日取得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同意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扩建暂停经营的批复》(常商复〔20263号),同意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原址扩建。于2026424日取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经数备〔2026193号)。加油站扩建后油站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罩棚面积1056平米,站房面积134.64平方米,汽油罐3只共150立方米,柴油罐2只共100立方米,加油机8台,加油枪42支,车用散装尿素加注机一台(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一套。

芙蓉加油站子站经营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无锡市禁限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在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可燃液体蒸汽爆炸、中毒、触电、场内车辆致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致害等多种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建成后,芙蓉加油站子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汽油储罐和柴油储罐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受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元铭应急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成立安全评价项目组,在进行工程资料分析、实地调研建设项目现场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江苏高速公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芙蓉加油站子站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晶妮

田春波

朱琳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陈晶妮、周静

许超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陈晶妮、胡春生、周静、刘坤、金滔滔、杨双承

陈晶妮、胡春生、周静、刘坤、金滔滔、杨双承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陈晶妮、周静

202636日至现场,根据项目特点勘察加油站周边环境、资料收集等。

052601.png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本项目已于2026511日取得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常应急危化项目条件审字〔2026〕第013号)